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15-11-26
- 【生效日期】2016-01-01
- 【发文单位】财政部
- 【效力状态】全文有效
- 【税种】
- 【年份】265
- 【文号】财会〔2015〕18号
- 【相关政策链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商品期货市场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使财务报表更好地反映企业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促进企业利用商品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商品期货市场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使财务报表更好地反映企业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促进企业利用商品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