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09-07-20
  • 【生效日期】
  • 【发文单位】财政部
  • 【效力状态】全文有效
  • 【税种】
  • 【年份】272
  • 【文号】财会〔2009〕11号
  • 【相关政策链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典当企业:
  为了规范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典当企业不再执行原来的相关准则、制度、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