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发文日期】1996-02-09
 - 【生效日期】
 - 【发文单位】财政部
 - 【效力状态】全文废止
 - 【税种】个人所得税
 - 【年份】285
 - 【文号】财税字〔1996〕12号
 - 【相关政策链接】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法字〔1999〕57号。
鉴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和股市的实际状况,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比较敏感,因此,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鉴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和股市的实际状况,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比较敏感,因此,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