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房屋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01-04-16
- 【生效日期】
- 【发文单位】财政部
- 【效力状态】全文废止
- 【税种】契税
- 【年份】280
- 【文号】财税〔2001〕63号
- 【相关政策链接】
注释:全文废止。自2024年1月20日起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契税征免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123号)到期停止执行。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用房恢复征收契税。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