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 【发文日期】2005-12-29
- 【生效日期】
-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效力状态】全文有效
- 【税种】税收征管
- 【年份】276
- 【文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相关政策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