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分类】安徽省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20-01-1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税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