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
【分类】增值税
【文号】财税〔2020〕30号
【发文日期】2020-06-04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事宜通知如下:
上述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
附件: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