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分类】征收管理
【文号】税总函〔2020〕43号
【发文日期】2020-03-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