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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分类】海南省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发文日期】2021-12-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优化处罚裁量权基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令第44号、令第48号修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海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中国税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