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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
【分类】进出口税收 【文号】税委会公告〔2021〕4号 【发文日期】2021-04-27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主办单位:中国税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