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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分类】进出口税收 【文号】税委会公告〔2022〕6号 【发文日期】2022-04-26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主办单位:中国税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