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分类】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发文日期】
【发文单位】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