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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我省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限(定)额标准的公告
【分类】
【文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 第3号
【发文日期】
【发文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限(定)额标准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