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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分类】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76号 【发文日期】2023-12-29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2.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3.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4.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
 
  5.健坤慈善基金会
 
  6.陶行知教育基金会
 
  7.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8.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9.中国电影基金会
 
  10.韬奋基金会
 
  11.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
 
  12.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
 
  13.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4.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15.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16.中国航天基金会
 
  17.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18.鲁迅文化基金会
 
  19.河仁慈善基金会
 
  20.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21.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
 
  22.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慈善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税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