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
- 【发文日期】2022-12-31
- 【生效日期】2023-01-01
-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效力状态】全文有效
- 【税种】进出口税收
- 【年份】
- 【文号】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
- 【相关政策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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